点亮“在看”,维护国家安全,人人有责!
这种照片不能拍!会被判刑!
如今
“军迷”群体壮大
大多数军事爱好者
热爱祖国、心系国防
但有个别人员安全意识淡薄
为猎奇炫耀、博取流量关注等
非法获取国家军事信息
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
男子非法拍摄福建舰
“想在军迷圈有较好的谈资”
近年来,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,破获一批军事爱好者偷拍敏感军事装备的违法犯罪案件。
相关人员锁定军用机场、港口、国防军工单位,使用长焦镜头、无人机等专业器材,持续进行偷拍活动,最终受到法律制裁。
2021年11月,男子罗某利用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,对福建舰进行非法拍摄,被国家安全机关发现。
罗某说:“当时知道福建舰在上海建造,我就很想在第一时间了解它的建造情况,第一眼目睹福建舰,这样的话我在军迷圈里,就会有比较好的谈资。”
经相关部门鉴定,罗某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,涉及2项机密级军事秘密和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。最终,罗某因“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”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违法拍摄行为
为何会危害国家安全?
个别“军迷”为个人猎奇炫耀、博取流量关注,非法获取国家军事信息,扩散至互联网后,被网络上别有用心的人利用,严重危害国家军事安全。
1、泄露建造进度
2、泄露行动部署
境外敌对势力可以通过解析原始图片,获得拍摄日期和定位数据等关键的信息,这会使军事装备部署位置、使用频率等重要信息暴露的风险提高。
3、泄露技术细节
军事装备的外观可能隐藏关键的技术细节,军事爱好者拍摄的照片极有可能直接展现相关细节内容。一旦相关资料落入境外敌对势力之手,在专业情报人员的分析下,技术细节暴露的风险将会大大提高。
随意拍摄军事装备
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
初犯、偶犯,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拍摄行为,将受到行政处罚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,非法获取、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数据、资料、物品,以及非法生产、销售、持有、使用专用间谍器材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知法犯法、屡教不改,违法情节严重的拍摄者,将受到刑事处罚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,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方法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发现相关的违法行为或者可疑情况
可通过12339举报受理电话
网络举报平台(www.12339.gov.cn)
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
进行举报
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
国家安全,关系你我
希望我们每一个人
都能够成为国家之盾
肩负起保护国家安全的重任
一同守护我们的幸福生活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青春山东(ID:sdgqt2014)”综合整理自央视军事、国家安全部、人民网等。
编辑 | 邹 艺(中国海洋大学团委)
编辑 | 邹 艺(中国海洋大学团委)